香港特區政府下午正式公布高鐵香港段「地兩檢」出入境通關方案。在香港西九龍站內部分範圍,將劃設內地口岸區,由內地人員執行職務。

根據港府提供的示意圖,西九龍站地下共有4層。

第一層為售票大堂,乘客購票後在此入閘,通往第三層離境層;

第二層為入境層,除了香港方面人員負責香港的入境程序和執行職務,該層部分範圍將劃為「內地口岸區」,由內地人員負責內地的出境程序和執行職務,抵港旅客將由位於第四層的月台前往該層完成出入境手續、進入香港。

第三層為離境層,離港旅客由第一層前往該層,先後完成香港方面的出境程序和內地方面的入境程序,然後進入後車區,該層部分範圍同樣會劃設為「內地口岸區」。

第四層為月台層,該層連同車廂範圍內,均屬「內地口岸區」。

「內地口岸區」建築樓面面積估計約10.5萬平方米,佔西九龍站總建築樓面面積約四分一。

「內地口岸區」也包括在高鐵香港段上行駛中、停留中和上落客期間的列車車廂。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現正在特區政府總總部召開記者會,解釋方案詳情。袁國強在開場發言中強調,「一地兩檢」方案最能夠發揮高鐵效益。

特區政府在政府相關文件指出,在「一地兩檢」方案之下,內地人員只可在西九龍站的「內地口岸區」執行職務,不能進入站內其他地方和香港特區其他地方採取任何執法行動。

文件續指出,市民在「內地口岸區」內視為處於內地範圍,由內地工作人員進行出入境監管,若不符合內地法律,根據具體情况,由內地主管機構依法採取相應法律措施。

政府在文件上表示,一如處理深圳灣口岸的做法,特區政府會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批准《合作安排》>後,會向立法會提交本地立法建議,期望於2017/18立法年度完成本地立法工作,為高鐵明年第三季通車提供法律基礎。

另外,政府在文件附件上指出,曾就高鐵通關程序構思其他6個方案,包括為一地兩檢方案修改基本法、將內地通關程序的相關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另立全國性法律、北南行分站一地兩檢、車上檢及兩地兩檢,但各種方案因其受技術及法律細節所限制,兩地政府最終均不認同採納,最終選擇以三部曲方式,兩地政府先就一地兩檢方案達成「合作安排」,之後將「合作安排」交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及授權落實,最終透過本地立法程序實施最為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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