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通過新指令,表明英國在2019年3月30日不再是歐盟成員國,沒有代表在歐洲機構,過渡期限必須有清楚訂明及規範,不得超越2020年12月31日。歐盟又表示,有必要將脫歐談判首階段成果寫成法律用語,首階段未有落實的脫歐事項必須全部完成。歐盟在適當時候公布脫歐協議文本,當中包括過渡安排。 歐盟與英國談判脫歐的首席代表巴尼耶在布魯塞爾強調,過渡期內,所有歐盟法律仍適用於英國,期間英國對歐盟事務沒有決定權力。 英國在過渡期內可以與其他國家商討經貿協定,但不能進入落實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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