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少單獨談貿易戰,認為貿易戰只是新冷戰中多維戰爭,或者混合戰中的一部份,我這觀點最近越來越多人認同了。 即便是已公布了的貿易戰,也來自兩條不同法例的301和232條款,分別針對貿易赤字和我國未來科技發展,我們也需要分別對待。 我國科技發展,一開始時是採取以市場換技術的策略,但是實際效果並不理想,現在特朗普反過來咬我們一口,說我們強迫技術轉移,作為外資進入的條件,一定要制裁。 近年來我們有了錢,財大氣粗,希望通過併購美國公司,獲得其科技專利和人才,以錢買科技。但是美國已經限制得很嚴,動不動就以國家安全為由,否決交易。 與此同時,我們制訂百人計劃、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吸引海外科技人才迴流。最近美國抓了兩個遊走中美兩邊的華裔教授,說他們欺騙美國。一腳踏兩船已經不再可能了。 我國是在美歐列強封鎖的環境中壯大的,只在改革開放開始時的十年稍為寬鬆一點點,1989年歐美又正式向中國封鎖科技至今。這不是什麼新問題,因此,這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毛主席語錄:「封鎖吧,封鎖十年八年,中國的一切問題都解決了。」既然如此,今天我國自力更生的能力比何時候都強,我們就以教育和市場培育科技,不假外求。從統計數字看,這路線前景十分樂觀,美歐的科技,只是錦上添花而已。 只是美國少了我國的「新四大發明」,生活會落後我們很多,他們不能使用我們的太空站,而且沒有俄羅斯的發動機,連火箭都發射不了,很快便變成科技落後國家。 你要作死,我們一點都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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