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維持社會治安,以至國際和平,古今中外都只有一個方法:我們需要一個權威機構,制訂規矩,並強制執行這規矩。 二戰之後,盟國按照這邏輯建立聯合國、國際法庭等,只是這些機構從一開始,便被美蘇兩大霸權污染了,成為兩大陣營博弈的場所。 上世紀冷戰結束,美國獨大,這個霸主濫用權力,以「普世價值」之名,推行其新保守主義和新自由主義私貨,為達一己之私,軍費不減反加,東征西伐,國際警察反而成了全球最大恐怖主義者。 我國替天行道,適時舉起人類共同體大旗,堅持以和平手段解決國際糾紛。不少人,包括我們的同胞在內,都認為這太理想主義,太書生氣。 持這觀點的人,其實大多都是酸秀才。務實的政治家其實深知,制訂規矩,需要高屋建瓴,沒有理想主義是不行的。關鍵在於強制執行這規矩,人類共同體不會從天上掉下來,和平和發展的道路是通過以戈止武手段才得以落實。這要求堅定與反人類共同體,和反和平發展的勢力作不懈的偉大鬥爭。 三十年之後,我國作為世界第一大國、強國,以及人類共同體、和平發展道路的倡導者,對此責無旁貸。 我們要時刻警惕自己,千萬別做書生氣的宋襄公,但也千萬別欺凌弱小,成為另外一個帝國主義者、霸權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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