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相關法案的提出,預期外界仍會有所爭議,但總是已經開始,先從無到有,也籲請社會多留一些空間,給人空間就是給自己空間。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晚間表示,草案的大致內容包括讓同志配偶可有合法財產繼承權、醫療權、收養血緣子女、同時也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相關權利義務;現在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價值也在專法裡獲得相同保障,包括同性伴侶一樣要受到婚姻規範,通姦罪、重婚罪一樣存在。
她指出,外界有一些惡意謠言,指同婚合法化會促進「多P」、人獸交、性解放,但事實上並不會因為有這部專法而讓原本不合法的事情合法化。
Kolas說,依照大法官第748號解釋,經去年公投案的結果,政院對同性婚姻決定不修民法、起草專法,專法依照釋憲案精神有兩個前提,第一是婚姻自由、第二是平等保護,專法名稱定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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