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歐洲時報報道,2月20日,瑞銀集團(UBS)因「銀行非法推銷」和「嚴重洗錢逃稅」被巴黎刑事法庭判處37億歐元的罰款,這一金額創下法國司法部門有關逃稅案件判決的最高紀錄。

瑞士銀行

此外,瑞銀集團還需向法國政府支付8億歐元的賠償金。瑞士銀行表示將對此判決進行上訴。
5名瑞銀集團前高官也被判處緩刑(刑期未定),以及最高30萬歐元的罰款。不過,前瑞銀集團三號人物Raoul Weil被釋放,因為他的職務並沒有直接接觸到瑞銀法國市場管理。
瑞銀集團(UBS)幫助法國富人逃稅一案,因涉及金額巨大、調查時間冗長、程式繁瑣以及背後的象徵意義,引發公眾關注。瑞銀被指控在2004年至2012年間幫助數千名法國納稅人逃稅,涉及逃稅金額超過100億歐元。
瑞銀法國分行則被控扮演了「共犯」的角色。
該案不同尋常之處還在於,調查歷時6年;需要走若干程式;涉及到瑞銀總行11億和法國分行100萬歐元的破紀錄擔保金。
法新社認為,這起審判「既針對這家瑞士銀行,也針對一個時代,一個在瑞士保險箱庇佑下‘逃稅不等於欺詐’的時代」。2008年金融危機時,瑞銀髮動攻勢,為很多客戶提供逃稅服務,不過在當時這種服務還沒有被看成是一種欺詐行為。後來法國前預算部長卡於紮克(Jérôme Cahuzac)在瑞士和新加坡的未申報銀行帳戶被曝光,引起軒然大波。法國方面對瑞銀髮起調查,並加強相關方面的監管,確定了瑞士法國相關數據自動交換的原則。
不過瑞銀一直否認指控,稱自己所作所為符合瑞士法律,此前無法知道自己的客戶是否違反法國稅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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