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香港自決」的本土派政黨青年新政[/caption]   雖然經過民選,但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在宣誓時發表辱華言論,並不認錯、不道歉,堅持一條港獨路走下去,引發連串風波。政府早前提出司法覆核阻止二人再宣誓,相關議題正進入司法程序。建制派在堅持不讓不符資格議員宣誓的原則下以流會作抵制,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終於宣布押後為兩人重新宣誓,直至司法覆核有裁決為止。無論從哪個角度,香港立法會拒絕港獨議員,這樣的決定是符合香港正義、尊重法治、尊重基本法的明智決定。有泛民主派議員還一再護短,這是對香港立法機構的挑戰,有違基本法的尊嚴。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早已決定游蕙禎和梁頌恆不能在立法會大會上宣誓,並已在立法會張貼公告,全香港都知道,以基本法為根本大法的香港立法會不是港獨議員的平台。昨日立法會開會,大樓外也有數以千萬計市民集會,反對青年新政兩名議員宣誓時發表辱華言論。各界市民擁滿立法會大樓外,一直伸延至添馬公園,有團體搭起高台高叫口號,發起示威的包括建制派政黨以及一些網上群組。有參與集會的市民說,對兩位議員的言論感到反感,因此參與集會。這代表著香港民意向港獨議員說,不! 不認祖國,不尊重民族的港獨人士,不符合香港議員的資格,這應該是常識、常理。香港立法會是香港治理的立法機構,相關的法律法規由立法會議事堂交議員討論通過後遞交政府或者社會執行。立法會議員應該清楚,香港立法的最本質的基礎來自基本法,議員的議事規則及原則亦來之此。《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一部全國性法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文件,自1997年7月1日起,取代了殖民地時期《英皇制誥》及《皇室訓令》的地位,確認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組成辦法、權力和責任及其與中國中央政府的關係等,以此才確立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香港體制。 [caption id="attachment_3018" align="alignnone" width="300"]%e4%b8%80%e4%b9%9d%e4%b9%9d%e4%b8%83%e5%b9%b4%ef%bc%8c%e9%a6%99%e6%b8%af%e5%9b%9e%e6%ad%b8%ef%bc%8c%e4%b8%ad%e8%8b%b1%e5%85%a9%e5%9c%8b%e5%ae%8c%e6%88%90%e4%b8%bb%e6%ac%8a%e4%ba%a4%e6%8e%a5
一九九七年,香港回歸,中英兩國完成主權交接[/caption] 《香港基本法》總則的第一條就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試圖不認祖國、分裂國家、辱罵國人和民族,就是與基本法背道而馳,違反基本法的議員進入香港立法的議事堂,怎麼可能指望他們依照《香港基本法》來為香港市民把關審議相關規則和法律呢?他們坐在香港立法會的議事堂,一定會將香港引入歧途,一定是為香港帶來災難。所以,拒絕港獨者進入議事堂,就是為了尊重基本法,維護基本法最基本的尊嚴。 遺憾的是,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作出決定後,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在多名民主派議員的護送下,強行進入會議廳。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行使主席職權要求梁頌恆、游蕙禎離開。最終梁君彥以會議廳未能恢復秩序為由,宣布休會。 泛民議員不顧梁頌恆及游蕙禎在宣示過程中的港獨言行,事後又赴台灣和台獨合流,一唱一和分裂國家,還絕不為自己的言行道謙,明知他們違反《香港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卻還為梁、游二人保駕護航強闖立法會,最終遭成立法會無法運作的惡果。某種程度上,這些泛民議員是在支持、助長梁、游的港獨傾向。部分泛民議員的所作所謂是對《香港基本法》基本法的不尊重,更有辱香港法治。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曾在他的聲明中指出,作為立法會主席,我必須考慮立法會作為立法機關的整體利益。我亦有憲制責任確保立法會有效履行其職權,以及立法會會議以有秩序、公平和正當的方式進行。 他是經過小心評估,(自十月十九日立法會會議以來的)重大的事態發展,亦(考慮)《基本法》的憲制規定、(《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則、對立法會運作的影響、有關個別議員的利益,我認為有充分理由,去押後為梁頌恆議員和游蕙禎議員監誓,直至原訟法庭就有關的司法覆核申請作出裁決。其實,梁君彥的決定最根本的考量是基於對《基本法》的尊重。 需要明言的是,無論是香港的立法會議員還是一個普通香港市民,尊重《基本法》才是香港立命的基本保障。1990年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基本法》,是考慮了香港的特殊情況,為了穩定香港的長期穩定繁榮並在國家憲法下制定的,是香港特區的法制基礎,絕不可以隨意閹割的;另一方面,《基本法》還是香港精神和香港傳統的守護神,閹割了《基本法》,也就等於閹割了香港傳統。回歸以來,香港基本上保證了香港人的資本主義生活方式不變,維護著新聞自由、人人平等、繁榮穩定等核心價值,《基本法》也是香港未來順利走向民主政治,爭取普選的基本保障。香港可以和內地河水不犯井水,就是因為有《基本法》作為保障。如果讓港獨議員成事,讓港獨傾向侵入議事堂,沒有了《基本法》的保障,香港必定永無寧日。內地也可以隨時干撓香港,改變一國兩制。 立法會主席梁梁君彥押後為梁、游宣誓,無論是尊重司法,還是尊重《基本法》,都無可詬病。拒絕港獨議員是維護《基本法》最起碼的尊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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