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權不容侵犯,執政者都必須誓死捍衛。佔中以後,港獨勢力公然挑戰基本法,不惜以身試法。自持香港法律無奈不了他們,越鬧越兇。從剛開始出現在游行隊伍中揮動港英旗的游兵散勇,到有組織、有行動的叫囂,直到衝撞體制,還要進入立法會播獨。盡管政府已經在進入立法會候選時設立了防線,還難免圶漏網之魚。游蕙禎及梁頌恆就是其中之一,當選後就原形畢露,在立法會宣誓時公然在媒體直播中辱罵國家、民族引起公憤。事後拒不道歉,還數次率眾衝擊立法會,幾乎就是讓立法會癱瘓的節奏。其實,港獨到哪裡播「獨」,那裡一定就是混亂不堪。 即使在這一屆立法會宣誓中,各種奇出怪樣不堪入目的都有,把嚴肅的宣誓搞的污穢不堪,烏煙髒氣。有刻意將china讀成「支那」,還加上粗口;有人帶道具上台宣誓;有人還高呼口號;有的將幾秒鐘的宣誓拖至十二分鐘;還有高呼「民主自決」,把宣誓當作主張獨立的誓示!是公然挑戰法律法治的行為。阻止這些言行以維護國家主權,維護民族尊嚴,維護香港穩定,克不容緩。 人大釋法一錘定音,就是要維護基本法的尊嚴,自然要維護立法機構的秩序。用釋法明確界定法律不允許的底線,不容港獨勢力進入政府範圍,並由此奪取港獨議員進入立法會的權力,讓在立法會播獨的游蕙禎及梁頌恆承擔後果,亦對在立法會肆意枉為,不尊重法治,不尊重議事堂規則者以警示。 《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全文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次釋法主要圍繞宣誓方式作出解釋,同時亦由參選一刻開始作出限制,為立法會選舉前夕所推出的確認書做法提供理據。 有人質疑,人大在香港司法沒有作出裁決前釋法有違香港司法獨立。法律界人士已經清楚告知,全國人大釋法也是香港法治的一部分,甚至可以毫不夸張的說,因為維護香港法治,維護香港繁榮穩定,釋法還是香港社會發展的重要部分。至於時間上的先後秩序,只是表示了國家反對港獨勢力的決心。只要國家有權不違法,更有利捍衛主權,有利香港穩定,什麼時候釋法只是技術問題。 國家不能不顧主權,香港不能分離,這是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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