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斥資1659萬元,購入3部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其中一輛7月30日中午先後作兩次各1小時的路面測試。測試的水炮車車頭掛有「路面測試」字牌,頂部兩處「炮口」位置被綠色布包裹。由一警方電單車開路、一警車尾隨,下午1時40分駛離粉嶺警察行動基地,沿青山公路行駛,經新田、米埔、錦綉花園迴旋處,再沿青山公路返回粉嶺基地,全程約1時。下午3時,同一水炮車再從粉嶺基地開出,沿上述路線作第2次路面測試;據觀察,水炮車全程車速平均約每小時40公里。


消息說,預計31日亦會在位於粉嶺的行動基地內測試,並預計最快一至兩周後可以出動。
警方在2015至2016年度展開採購3部水炮車的程序,警方在社交網站說,並不是在所有公眾活動中,都出動水炮車,而是在當風險評估,認為可能或已出現大範圍或嚴重公眾騷亂,而導致有嚴重傷亡、財產被大肆破壞、或通過佔用主幹道擾亂或非法堵塞交通,對公共秩序或安全造成重大影響時,才會考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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