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法國實施一個新法令要求保證幹部下班後可以不收看電郵, 引發爭議。由於幹部的工作是責任優先,待遇優厚的,他們也並不要求嚴格遵守上下班工時;相信這個「下班限收電郵」法案會無疾而終。

法國勞工假期多

今年1月1日開始,法國又有一個新法令的實施引起國際輿論關注。該法令要求幹部工會與資方協商條款,保證幹部們在下班以後可以不收看電郵以保證休息時間的完整。

此法案在英文媒體中引起嘲笑,說「這好像智能手機還沒有被發明。」更普遍的看法是,法國受薪者已經超好的工作條件又得到了新一層的擴展。

因爲在此之前,絕大多數的勞動保護條款針對的都是普通勞動者,藍領,至多白領中的底層職員。下班以後還可能被與工作有關的電郵打擾到的,一般來說,都至少是中層以上的幹部了。這些幹部,一般的工時制度都是論天而不是論小時。每周還是工作五天,但並沒有規定每周工作35小時,也沒有規定每天必須工作幾個小時。因爲相當顯然的是,他們的工作的基本性質,就要求一種更靈活的工時制度。而事實上,很大一部分的幹部,尤其是高層幹部的每周工作時間,遠超35個小時。

《超訊》研究員對幾位任職幹部的親屬的工作情况做了一番調查,看看他們具體的工作環境與要求。

A先生在一家國際一流的IT公司任職,直接領導也不過十多位工程師,負責編制和維護一個應當是技術性質的大型支持軟件,爲全公司分布世界各地的軟件工程師們的編程工作提供技術協助。(更多的細節基於保密本人並不知曉。)

這家公司的工時其實已經是極度的靈活,比如根本不要求坐班,上午幾點到公司上班根本沒有登記考核。甚至很多的會議都在網上召開。只有最重要的會議才會要求人員一定到場。

他的這個核心團隊分處美國東部某城和加州,時差有3個小時。因此哪怕是網上開會都會遇到一些實際的工時困難。比如他們通常是在工作日結束時互相通報業務進展。但東部時間的下午6點在西部僅3點。而西部的6點在東部已經是9點。於是我們就經常發現他在當地時間晚上8-9點還在開會工作。回到家中已經是深夜。

但作爲補償,他早上很可能是9點以後才起床,到公司的時間已經接近中午。

 

服務對象遍及全球產生時差問題

另一方面,由於他們的項目的服務對象遍及全球。比如在歐洲巴黎,與美國的東部/西部有7/10個小時的時差。蘇黎世就還要加一個小時。基本上就是晝夜顛倒。要一起開電話會議甚至僅是通電話就非常常有一方在正常工時之外,甚至在深夜或淩晨。

我看見的實際情况就是,A先生根本無法遵守任何工時制度。差不多一起床就開始工作。工作的主要內容就是處理電郵,回覆技術問題。中間通常倒是可以臨時打斷去幹其他的事,比如吃飯幹私事等。但絕對不可以長時間(比如10個小時)不在線。有了緊急情况,那就是半夜淩晨也必須起來幹活。他說:「那裏著火了,我必須起來救火。」

當然也有好處,就是他的大部分日常工作都可以在線上進行。以至於他在巴黎度假期間也是可以工作的,而不必算作假期。如此這般,他在美國的三周法定假居然還會用不完,需要集中打發。不過事實上,在這集中打發的度假期間,他依然是每天在工作,不過工作的時間會短一些。

不過他們的待遇實在是好,而且工作的內容是他的摯愛,因此幹起活來渾身是勁,根本不在乎超時過勞。據我所知,中國華爲的工程師也是這種狀况,待遇極好,但工作强度極大。

B女士在加州工作,資深軟件工程師。她告訴我,公司的工作要求就是這個軟件要達到哪些性能要求,必須在某個期限之內完成。這個進度只能按軟件工程師們的平均工作速度來安排。其餘一切自由。由於資深熟練,她總是可以用比別的工程師更短的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因此就有大把的時間去幹私事。她甚至可以好多天都不去公司打照面,老闆也不會有意見。

法國民眾上街反對修緊勞工法例

C女士則在一家法國大型跨國企業做商務工作。她的具體工作地點在中國,也常回法國出差開會。她給我們訴說最多的體會就是:在中國,他們有幹不完的工作,經常必須加班加點,或者把工作帶到家中。她說法國的總公司就是一個養老院,基本就不幹活,充斥著各種算計。但她爲了學到真正的知識,並不想回到法國無所事事,哪怕是收入地位更高。

三段實例舉完,擴展一下。當然這三例並不能概括所有的幹部的工作狀况。但是一般而言,幹部的工作是責任優先的,待遇優厚的。他們不可能,也不要求嚴格遵守上下班工時。他們在上班時間如果處理私事可能都沒人知道。他們在下班時間如果必須處理公事(比如到餐館應酬公關)自然也是無法抱怨。總之效績優先,工作必須幹好是最高原則。對幹部的管理方式與對工人職員的方式是極大的不同。用坐班打卡來管理他們是極度可笑的。

下班以後不許打電話/看電郵?這種福利是不是太初級幼稚?若是真正因此妨礙了工作,該幹部/該公司受到的損失,找誰算?電郵到了又不會響鈴。你如果認爲沒有緊急關注完全可以不理它。電話其實更擾人,因爲它可以把你從睡夢中驚醒。當然,若無緊急事態(如A先生說的「救火」),半夜也不會有人打電話來吧?這就是一個倫理常識而不是工作制度問題了。

比如你是一位醫師,正在睡覺或休假,如果有一個病人急需手術救命,這個手術又只有你能做,接到電話,你能不立馬趕去嗎?比如發生了恐襲案,內政部長即使在加勒比海度假,他能不立馬趕回來嗎?

 

法國早已實行35小時周工作制

法國的全世界大國中絕對領先的35小時周工作制如今已是衆矢之的。須知2000年實施此制時,法國人的工時從39小時降到35小時,可是不許降一分錢工資的。許多機關、企業無法放棄每周五天的工時,只好把這每周的4個小時新增假期折算成兩周年假,這樣他們的員工每年就有了七周的帶薪假。可是太少的人需要那麽多的假。就是原有的五周假許多法國人都苦於無法打發,於是要求資方折爲獎金,資方又是不肯。很多單位多年積壓已經有超過半年的假期無法處理,只好宣布「不休就作廢」。

一些機構就實行每周工作四天半,或一周五天一周四天。這多出來的半天或一天假則放在周三。於是人們去公司、機關辦事,常會意外地看到「本下午」或「本周三不上班」的告示。那你就「明日請早」吧。

更有甚者,在一些能輕易賺錢的行業中的企業比如某些銀行已經實行每周32小時就是4天工作制。太多的時間無所事事,那些員工很多都在開發第二職業。

由於經濟困難已是多年,全世界的大風向都往右轉,勞資關係亦然。具體到法國,無論是左派還是右派,都是提出更右傾、更嚴格的勞資權益分配方案者能得到更多民衆的支持。

在筆者看來,本届法國選民的多數敢於面對現實,自願勒緊褲腰帶,是一個近乎於千載難逢的扭轉法國福利過度的良機。前面說到的法國35小時周工時制,在下一届總統任期中必將被首先革掉。會被革掉的東西還會很多。這個小小的「下班限收電郵」的法案,「逆歷史潮流而動」,筆者相信它是會無疾而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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