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布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及浙江自貿區擴展區域方案通知。
方案提到,自貿試驗區實施範圍119.68平方公里,涵蓋3個片區,包括科技創新片區31.85平方公里;國際商務服務片區48.34平方公里,包含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5.466平方公里;高端產業片區39.49平方公里。


方案提到,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複製可推廣為基本要求,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等要求,助力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加快打造服務業擴大開放先行區、數字經濟試驗區,著力構建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高水平對外開放平台。
方案指,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加大開放力度,又指強化自貿試驗區改革同北京市改革的聯動,各項改革試點任務具備條件,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全面實施,並逐步在北京市推廣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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