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以個人名義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日前就UGL事件發表的言論,對他構成誹謗,要求法院頒令禁止梁繼昌再發表有關言論以及索償。

入稟狀指,梁繼昌本月1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外發表言論,指稱「梁振英關於UGL收受400萬英鎊事件,仍在接受廉署的調查,甚至是香港和外國的稅務局的調查。」又說「推薦梁振英出任政協副主席,如果將來他有甚麼事,會令到中央非常尷尬。」

入稟狀指,有關言論對梁振英構成誹謗或損害名譽,要求法院頒令禁止梁繼昌再發表、撰寫或編印有關或類似言論,並要求對方就言論作出賠償並支付訟費。

 

(Visited 5 times, 1 visits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