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中防守的警察[/caption] 自香港嶺南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陳雲2011年出版《香港城邦論》,高調提出「城邦自治」的目標以來,「本土論述」狂飆突進,從零散的想法,變為成形的理念。再從書齋和網路上的清談,演進為以建國為目的的行動,直至衍生出回歸以來的第一次「暴亂」。區區1000多個日子裏到底發生了什麼,能令一直以保守、溫和、知禮且堅守法治而著稱的港人中出現「另類」,他們或拋下禮儀規則對遊客婦孺惡言相向,或不惜以身試法襲擊警察,箇中脈絡,自有待梳理。 不過,以一種「如果未來回顧歷史,我們會如何評價今日之現狀」的視角,不難看出,本土派尤其是激進本土在香港政治發展歷史中正扮演著至少兩種角色。

分化的加速器

如一條「鯰魚」,本土派首先造成的,是香港反建制力量的分化。對於以民主回歸及雙普選等為多年抗爭目標的傳統泛民來說,本土快速崛起帶來了至少兩大問題:要不要本土?如何本土? 坊間普遍認為,這一波本土論述浮出海面,始於2006年保留舊中環天星碼頭及之後的保衛皇后碼頭、反高鐵和菜園村事件,但在當時,這都還屬於「文化本土」(陳雲語)。 《香港城邦論》出版後成為陸港兩地政界、學界的焦點。曾在港府任職的留德博士陳雲根(筆名「陳雲」)為本土派首次提出較為清晰的政治目標,「文化本土」進入「政治本土」階段,陳雲也因此而獲得「國師」之稱。至2014年「佔中」,相較於泛民以及「佔中」三子、雙學(學聯、學民思潮),陳雲的城邦派及其戰略盟友「熱血公民」立場鮮明地號召對抗,後者更在旺角、龍和道等多次衝突中以硬碰硬姿態獲得大量報導,由此奠定了本土派強調街頭抗爭的形象和基調。 隨著「佔中」被清場,近30年來泛民發起的最大規模抗議行動在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熱情和信心之後,完全無法達到最初目標。與此同時,本土社團卻聲勢浩大,甚至引起國際主流媒體的關注。此消彼長之下,本土派便成為泛民再次分化過程中的一枚加速器,甚至連以中產專業人士為基礎的公民黨也表示,將更加關注本土議題的策略,其黨魁梁家傑在去年政改結束之後便呼籲,泛民應在議會推動「本土角度主流化」。這無疑是繼議員毛孟靜、范國威2013年籌組二人政團「香港本土」之後,泛民對「本土論述」最直白的擁抱。 旺角暴亂,激進本土近12個小時的暴力行動無疑向全港提出了一個新問題:要不要暴力?由此引出的不同回復,則正引致社會更徹底的分化。 早在「佔中」之前,建制陣營內的強硬派便已認為港府過於軟弱,北京自回歸以來對港放任太多干涉太少,疏於指導。此次發生了半世紀不遇的暴力事件,自然不會放過口罰筆撻呼籲鐵腕的機會。而即使是曾持溫和態度的建制派人士,在目睹執法人員被襲擊群毆,抗爭者態度囂張強硬,特區政府管治孱弱不堪之後,認同更強力手段亦不意外。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前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上周在電台節目中已表示,即使暴亂未必會加快23條立法,但儘快立法對香港有利。 泛民一方,此次雖然有多名在校大學生涉暴亂被捕,但溫和泛民及在「佔中」中曾明確支持學生的香港多間高校,此次也只能公開譴責暴力。無他,香港仍奉「法治」為核心價值觀,徹底否定主流遊戲規則實非易事,只有包袱最輕的人如在校學生以及部分無業或工作不定的社會底層人士,才擔得起這成本。暴亂發生後,香港大學、中文大學、樹仁書院等專上院校學生會即發表公開信,譴責警方行為,視暴力為抗爭。而在本土網民較為集中的高登社區及Facebook頁面上,更有支持者稱「暴亂」為「革命」。

重新定位的參照物

然而,如果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最徹底的分化也是一種整合。港區人大代表范徐麗泰所言「無論挺梁反梁都要反暴力」,便是最好的注腳。畢竟對於此刻仍能夠回答「要暴力」的人來說,除非他們能夠解答一個非常具體的問題:如何暴力?否則其選擇便毫無價值。相比之下,即使是對其他反建制的人士言,「反暴力」也是最符合自身價值觀且成本最低的選擇。 當下的香港,能讓社會各方形成某種共識的可能性已越來越少,對暴力的厭惡仍是其中一種。不過,這也只是某種暫時的妥協,「你有壓力我有壓力,問題未解決」。 「佔中」及政改方案被否決後,香港政治空間彌漫著膠著狀態的窒息感,這如同拖住香港選擇未來方向的繩索,拖得越久,耗時越長,對香港越不利。短時間內為激進本土所激化的矛盾無疑加劇了社會之痛,但在客觀上,這卻可能縮短各界的迷茫期。無論向左還是向右,更投入抑或先退出,極端形勢反而有助被席捲其中之人儘快做出選擇,被撬起的磚頭、燃燒的汽車、倒地的警察、流血的示威者,都可成為個體邁出下一步前的參考,to do or not to do。 即便如此,撬動了本地僵化政局的本土派,仍只是這政治遊戲中的大配角。人員、資源及思想儲備的不足,更決定了激進本土只會(即使是「不時地」)曇花一現。作為「二八暴亂」的主導團體,「本土民主前線」在事件發生後即表示,由於大批成員被捕,人手短缺使他們無法在短期內再次組織類似2月8日晚那樣的行動。 至本文截稿為止,已有65人因涉旺角事件而被捕,其中36人被控「暴動罪」。根據香港《公安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入獄10 年。目前還無人可知,未來等待這60 多人的命運將會是什麼樣子,但在半世紀前的「六七暴動」歷史中,或能找到一絲可供參考的線索:在2012年出版的獲獎作品《六七暴動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一書中,《南華早報》資深編輯張家偉描述了一位親身經歷暴動的普通工人蕭劍輝的遭遇。 「暴動爆發1年後,工聯會不再向蕭劍輝發出生活費,叫他自行解決生活問題……蕭劍輝唯有出外工作。曾在海底隧道等工地工作。但神經線受傷(引按:因參加暴動而在警署內被毆打所致)的舊患68年開始復發,令他手腳不時顫抖,70年代後期完全失去工作能力。他的妻子更與他離婚,子女離他而去,他形容暴動令他家散人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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