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晚(23日)發稿稱,截至上周五(21日)下午4時,共接獲68宗有關近日網上有警員及其親友的個人資料被「起底」的投訴和查詢,以及32宗懷疑有醫護人員未經批准下向警方提交病人資料的投訴和查詢。


私隱專員黃繼兒指出,網民在社交平台上載他人的個人資料,不論是否從公共領域取得,須考慮收集和使用的手法是否合法和公平;收集及披露個人資料以達欺凌、具煽動性和恫嚇的不法目的,肯定不合法、不公平,以及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
黃繼兒稱,私隱專員已主動聯絡若干相關的網上社交平台及討論區營運商,同時要求他們聯絡有關網民,立即移除及停止上載該等內容或帖文,並已聯同其他執法機構包括警方跟進。
另外,黃繼兒表示某些特殊情況下可引用《私隱條例》豁免條款,如危急時拯救生命而需要披露個人資料,以協助第三者可即時提供救援。另一種豁免情況是披露個人資料作偵測或防止罪行,醫院需要審視情況,自行決定是否引用此項豁免。豁免並無賦予執法機關任意蒐集資料的權力,亦有責任明確告知醫院是否必須提供資料,否則執法機構可能因誤導醫院或濫權而違反《私隱條例》;若雙方有爭議,要求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請搜查手令。
私隱專員亦已接獲醫管局有關急症室電腦系統疑資料外泄的通報,就事件展開循規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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