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敏海[/caption] 一直失蹤的桂敏海出現在新華社和央視 1 月 17 日晚的新聞中。新華社指出,桂敏海 2004 年因醉駕撞死人被判刑,當年 11 月潛逃,去年 10 月向公安自首,央視《東方時空》播出桂敏海認罪片段,桂敏海稱,自首是他個人自願的選擇, 希望包括瑞典在內的任何個人或機構不要干涉。 這兩段新聞告訴正在焦慮中的香港社會,銅鑼灣書店的失蹤者失蹤有因,完全是自身原因,與香港社會所猜測的什麼跨境擄人無關。但新華社的記者文章沒人署名,敏銳的讀者更通過網絡對比,找出該新聞中不少事實和邏輯上的疑點。 有心人找出當年的報導,發現事實上有很大的出入。據新華社資料,桂敏海 1964 年出生,車禍案發時應該 39 歲, 但中央電視台報導時指出桂敏海案發時 46 歲;車禍後,桂敏海被判刑兩年,緩刑兩年,怕坐牢而棄保潛逃,有人質疑, 緩刑不需坐牢,何苦潛逃?既然棄保潛逃,又為何回國自首?報導沒有交待原由;而香港人都用「桂民海」,這與報導中的「桂敏海」有誤。讀者還發現,桂敏海出現在央視的鏡頭中,如演員般臨場換了衣服,內衣的顏色都不同,頭髮在不同鏡頭中也不一樣。不知道是這樣的大牌媒體疏忽大意,還是別有內情? 按理,新聞事件即使隔了數年時間,但基本資料都在,現在網絡更為方便,只要上網查證,不難發現錯誤。報道 中出現的破綻,使得新聞缺失了可信度,讓本來迷霧重重的失蹤事件再添新迷團。 有知情的新聞媒體人告訴《超訊》,熟悉內情的人都知道,新華社文章是否署名內有玄機。一般的新華社記者採寫的相關稿件都會署名,桂敏海案的新華社相關報導沒有署名,這表示,該文不是新華社記者採寫的,不專業在所難免。

宣傳部門操刀沈顥的報導

[caption id="attachment_509" align="alignnone" width="500"]沈顥
沈顥[/caption] 相同的情況還發生在去年底新華社就 21 世紀傳媒原總裁沈顥和「他的」21 世紀傳媒集團的經濟犯罪案件中。新華網上海 9 月 29 日電:「新聞聖徒」的台前幕後——21 世紀報系涉嫌嚴重經濟犯罪案件追蹤,署了新華社記者,卻沒有名字。沈顥 25 日被帶走,29 日長篇報導就出來了,採寫速度之快,情況把握之詳盡,可能連律師都自嘆不如。 知情人告知,該文由負責宣傳的部門直接操刀,重要領導認真批閱,有相關部門直接告知,新華社必須全文照刊,不得修改一個字。 因為不署名文章不得修改,亦不需核實,這次新華社和央視都犯了媒體很少會犯的低級錯誤。本來用作危機處理卻做得粗糙,繼而衍生出新的危機。相關部門真該做得更專業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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