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憲法法院四月將裁決,是否廢除實施了六十多年的反墮胎法。
南韓反墮胎法遭到逾7成5女性的反對。
南韓1953年立法禁止婦女墮胎,目前只有遭性侵犯而懷孕、胎兒有遺傳病或感染疾病等,孕婦才可以合法墮胎。若犯法,婦女可面臨監禁一年,或罰款二百萬韓圜。
協助墮胎的醫生亦可面臨兩年監禁,但墮胎婦女的伴侶則免責。過去曾有報道稱,有墮胎婦女被前夫或前男友,利用此法例來勒索或報復。
法例多次受入稟挑戰,對上一次是2012年,但該次挑戰被駁回後,問題掀起社會廣泛討論。政府近年調查發現,很多女性因無力養育孩子而墮胎,最近民調亦顯示,逾七成五女性反對此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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