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3月27日,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國國家監委對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孟宏偉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調查期間发現孟宏偉存在嚴重違紀問題,中央紀委進行了紀律審查。


經查,孟宏偉毫無黨性原則,毫無組織觀念,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关事項,對抗組織,拒不執行黨中央決定;特權思想極其嚴重,公權私用,濫權妄為,肆意揮霍國家資財滿足家庭奢靡生活;家風敗壞,利用職務影響為其妻謀取職務,縱容其妻利用其職權搞特殊、謀私利;權力觀扭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另外,孟宏偉嚴重違反中共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斂。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孟宏偉開除黨籍處分;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关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資料顯示,孟宏偉,1953年11月出生,黑龍江哈爾濱人。其先后历任中國公安部部長助理、交通管理局局長,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局長(兼),中國國家海洋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兼中國海警局局長等職。
對于孟宏偉的落馬似乎早有征兆,2017年底,孟宏偉被免除中國國家海洋局副局長、中國海警局局長的兼任職務,2018年4月,又被免去已擔任14年的公安部黨委委員一職。雖被免去要職,但孟宏偉在公安部領導中排名第三。 2018年10月5日,孟宏偉妻子向法國警方報案稱丈夫于9月底前往中國后失蹤。法國警方表明已就此案展開調查,且已對孟的妻兒提供保護。
2018年10月7日,中紀委中國國家監委網站发布消息,“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涉嫌違法,目前正接受國家監委監察調查”。 2018年10月26日,中國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十一次主席會議暨主席會議第三次集體學習舉行,會議審議通過撤銷孟宏偉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 同日晚,國際刑警組織发表聲明,稱國際刑警組織位于法國里昂的總秘書處收到孟宏偉辭呈,孟辭去主席職務并即刻生效。
孟宏偉被捕后,其妻Grace Meng在法國公開尋求國際幫助的舉動引发关注。 据悉,孟宏偉妻子“Grace Meng”,本名為高歌,是一名擁有香港身份證的女商人。
資料顯示,現年47歲的高歌,曾任新華錦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北京銀行獨立董事,聲稱擁有北京大學經濟學博士、法律碩士,曾任中國民主建國會青島市委員會副主委、全國青聯委員、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常務理事等職務。
由于卷入孟宏偉案,高歌的山東省政協常委、委員職務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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