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憲法法院11日下午做出重大裁定,認為現行墮胎禁令及懲罰實施墮胎手術醫生條文,侵犯婦女自由選擇權利,均屬違憲,勒令南韓政府須在明年12月31日前修法。

南韓自1953年起實施反墮胎法,女性若非因性侵、亂倫或是胎兒嚴重異常致母體健康受威脅情況,不得墮胎。若違反此禁令,女性將被處1年徒刑和罰款,而執行墮胎手術的醫生也恐面臨2年徒刑,2013年曾有醫生在婦女同意下進行墮胎手術被起訴。

該項禁令不只違反人權,更導致南韓婦女必須鋌而走險找密醫或赴海外墮胎,在多年婦團與維權人士爭取下,實施長達66年的墮胎禁令終將廢除。

當日,韓國憲法法院的9名法官以7比2的多數通過裁決。裁決認為,墮胎罪法條未適用最小侵害原則,片面地將保護胎兒生命放在絕對優先位置,侵害了孕婦的自我決定權。南韓政府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修法完成,若屆時相關法律沒有修訂,墮胎罪法條將被廢除。

而韓聯社也報導,形容此禁令廢除具標誌性意義,意味著將為韓國社會文化帶來重大改變。

2017年2月,一名因实施堕胎手术而被公诉的妇科医生以堕胎罪违宪为由,提出违宪审查诉讼。随着今次法院的判决,包括这名医生在内的所有同类被告人都很可能被判无罪,已经被判有罪的人也可能申请再审。不过,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今次的违宪裁决不会影响刑事判决,预计相关诉讼日后可能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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