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娛樂) 3月17日,韓國女星具惠善在社交網站上曬出一張《花樣男子》的劇照,並配文:“塞暖寶寶在我手裏的姐姐,遺憾一張合照都沒有,在天上好好休息吧。”疑似為張紫妍去世十周年發聲,兩人因共同出演《花樣男子》相識。

張紫妍2009年3月7日留下揭露自己被逼陪酒陪睡事實的親筆信和一份三十多人的名單後自殺,終年29歲,警方和檢方當時雖然對名單上的十多人進行了調查,但最終都得出了無犯罪嫌疑的結論。
去年四月,韓國檢察院決定重新調查張紫妍自殺前留下的名單,但調查期限將於本月末到期。本月12日在韓國網民在“青瓦臺國民請願板”發起要求延長張紫妍案件的調查期限,目前已超過57萬人聯名。
雖然真相調查團此前也要求延長時限,但法務部下屬過去史委員會表示對張紫妍名單的調查已經連續延期三次,再次延長時限的可能性不大。
另外3月18日,韓國媒體Dispatch爆料張紫妍事件背後真相,曝藝人李美淑牽涉其中。此前在2014年,李美淑被原經紀公司代表金某告上法庭稱她對張紫妍案又直接責任,但在2015年,法院駁回了金某的訴訟。
據報道,李美淑經紀人哄騙張紫妍會將其解放出來,讓張紫妍寫下陪睡文件,後被包裝成“張紫妍遺書”,但李美淑其實只是為了拿到該文件威脅經紀公司和自己解約。後來,張紫妍發現自己遭李美淑利用且被經紀公司威脅,被趕上絕路的她選擇自殺。
此前在2014年,李美淑被原經紀公司代表金某告上法庭,遭到了5億韓元(約300萬元)的索賠。金某還將已故女星張紫妍的原經紀人劉某一並告上法庭,稱李美淑與劉某對張紫妍的自殺負有直接責任。之後,在2015年,法院駁回了金某的訴訟。
金某在訴狀中稱,李美淑在2009年1月無視與公司的協議,擅自與張紫妍的經紀人劉某成立的經紀公司簽約,根據合同規定,理應支付高達3億韓元的違約金。而李美淑為了不繳納這筆違約金,與劉某一起強迫張紫妍寫下了被金某利用進行性招待的虛假指控書。
金某稱,李美淑與劉某在強迫張紫妍偽造指控書時曾保證不將這些文件公之於眾,但卻在2009年3月7日至9日多次向媒體泄露這些文件,迫使金某放棄起訴李美淑索賠違約金,並直接導致了張紫妍自殺身亡。
李美淑曾在2012年6月以金某散布自己與小17歲的男公關交往的虛假消息為由起訴金某,但金某卻表示自己沒有散布該消息,而且李美淑與小17歲的男公關交往也是事實。而李美淑在2013年2月撤回了對金某的起訴。隨後金某以恐嚇未遂、名譽損毀、誣告等罪名向警方報案。
李美淑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韓國最著名的女演員之一,20歲因出演《火鳥》出道,曾隱退演藝圈10年,1998年憑電影《情事》復出。在電影界和電視劇領域均有不俗表現,獲得過包括亞太影展最佳女主角獎在內的多個電影獎項、SBS演技大賞大獎及MBC、SBS、KBS多項優秀演技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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