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香港「占中」案裁決,經法官裁決,「占中三子」全部罪成,各被告亦各有罪名成立。法官押后至下午聽取求情,全部暫准保釋。


綜合媒體4月9日消息,法官開庭后下達長達268頁的裁決理由書,并以口頭宣讀裁決,裁定所有被告,除「占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三人有一項妨擾罪不成立外,其余各項控罪各被告全部罪名成立,即9人均有罪名被裁定罪成。
「占中」案除了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外,另有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和陳淑莊、前學運領袖張秀賢和钟耀華、社會民主連线副主席黃浩銘及民主黨前立去會議員李永達。9人共被控6項妨擾罪。
「占中三子」是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他們于2014年底发起「占中」,以爭取落實香港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其后当局依“串謀公眾妨擾”等罪名起訴“占中三子”等9人,案件于2018年11月中開審,他們全都否認控罪。
「占中」原先計划占領港島金融商業區中環,且一直未公布发動時間。2014年9月底,香港學生領袖黃之鋒、周永康等人在爭取民主普選期間,突然占据了金钟政府總部大樓前的廣場。
同年9月28日傍晚,戴耀廷等3人在廣場外宣布啟動「占中」。其后,大批支持者占領金钟附近馬路,警方施放大量催淚瓦斯驅散群眾,但刺激更多人前來支援。
当天晚上,支持者又占据了旅游區銅鑼灣和九龍旺角的主要馬路,令交通癱瘓。 在「占中」79天期間,支持者與警員不時爆发冲突,有多人被捕或受傷。
此前,黃之鋒等學生領袖已因占据政府總部大樓廣場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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