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昨日裁定,《禁止蒙面規例》部分限制超乎合理所需,裁定違憲。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楊光,對有關判決產生的嚴重負面社會影響表示強烈關注。他認為高等法院的裁決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和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將產生嚴重負面社會政治影響,將密切關注案件的後續發展。
楊光表示,香港現行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經全國人大常委會確認符合基本法,並採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表明條例的全部規定都符合基本法。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依據條例制定《禁止蒙面規例》,即為依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履行職權。
他提到,規例實施以來,對止暴制亂發揮積極作用,希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司法機關,嚴格依照基本法履行職責,共同承擔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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