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報章撰文,呼籲市民充份理解及堅定支持全國人大通過建立「港區國安法」的決定。


林鄭月娥說,立法目的是切實防範、制止及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與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打擊的是極少數違法犯罪行為和活動,保護的是絕大多數市民生命財產、基本權利與自由、市民可繼續依法享有言論、新聞、集會、示威、遊行、出入境等自由。
林鄭月娥強調,每個國家都需要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才能夠確保長治久安及人民生活穩定,中央制定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就是要讓香港社會早日回復安定,重拾經濟民生發展,走出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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