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陣計劃於國慶日(10月1日)發起集會及遊行,當日於維園集合,下午2時起步,終點為中環遮打道。警方日前對該集會及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民陣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今日進行聆訊,委員會聽取雙方陳詞後,決定駁回民陣上訴,維持警方反對十一遊行決定。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表示,結果令人心傷。

上訴委員會主席彭鍵基宣讀判辭,指鑑於近日集會和遊行期間和之後發生的一連串嚴重暴力事件,上訴委員會一致認為上訴人要求的集會及遊行將會對遊行人士和公眾秩序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故維持警方發出的公眾遊行的通知決定。

岑子杰早前表示,若集會遊行最終被反對,都希望當日全民穿上黑衣。

警方以保安理由向有關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警方表示,自今年6月起民陣及多個團體的集會和遊行期間或結束後,附近屢次出現衝突或暴力事件,又指10月1日集會及遊行地點接近受衝突影響的「高風險建築物」,包括港鐵站、政府總部、禮賓府及終審法院等,認為即使對集會或遊行施加條件,仍無助維持公共安全,故禁止民陣10月1日在維園舉辦集會,並反對其後的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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