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香港疑犯陳同佳昨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期間一名內地女學生涉嫌在法庭內拍攝,被控一項「在法庭內攝影」罪。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報稱學生的19歲被告趙浦伊,被控一項「在法庭內攝影」罪,指她在高等法院內拍攝6張照片和2段影片。
內地女子(蒙頭者)涉旁聽席上偷拍被捕。
案件押後至下月21日再提堂,等候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以100元保釋。
被告涉嫌干犯的罪行原不在當值律師服務計劃之列,但裁判官格外開恩准許被告申請當值律師代表。被告透過代表律師透露自己將要上京考試,5月中才完結考試,冀裁判官准她在6月放假期間才來港應訊。
裁判官取閱控方案情後,認為被告非心存惡意地拍攝,只是一名年輕內地法律系學生對法律充滿熱誠,一心來港探索中港2地法院之別,可惜疏忽法庭規矩才被捕。
被告庭上一度擔心自己會因本案被定罪影響日後申請其他國家簽證,她又透露與兩友人原計劃來港3天,之後飛返北京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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