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0日表示,警方會設立新部門,執行「港區國安法」。


李家超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表示,新部門會由警務處長鄧炳強領導,負責收集情報、進行調查和訓練人員,日後會考慮加入其他紀律部隊的成員。全國人大的決定列明,中央維護國安的機關可根據需要在港設立機構,對此李家超沒有透露警方的新部門將會如何與有關機構合作,但他認為內地會有更廣的情報收集網絡,以及更高層次的分析,有助香港了解全局,而任何在香港執法的人,都要符合一些普通法的原則,包括無罪假定、保持緘默權利、以及有律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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